一、招生對象:大學或專科畢業具有符合教育部規定報考研究所之標準者。
二、學分抵免: 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且缺課未超過三分之一者,可獲得學分證明 ; 於正式考取碩士在職專班者, 所修之學分由系所核可後酌予抵免。
三、取得學位:教育碩士。
四、欲修習中等教育學程:凡學校之代理代課教師或未取得教師資格者,得依規定取得本校正式學籍後,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甄選,修習中等教育學程。
五、報名專線:銘傳大學產學暨推廣處 專線03-3593856
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 學校總機03-3507001 分機5328、5329
六、收費標準:每學分新台幣5,800元,另收雜費每名新台幣3,000元。
【以上師資、課程內容、時間及場地等,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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